东昌区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科技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负责重大新技术创新工程,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创新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事业费,科技 “ 三项费 ” ,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的预、决算。
4、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新产品申报。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
5、研究拟定全区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网络业和软件业的发展。
6、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网络业和软件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
7、筹规划全区信息网络,进行行业管理。
8、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子信息、信息网络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知道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9、负责全区无线电频率和互连网域名、地址等信息资源分配与管理,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0、研究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对公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及其他信息网络的建设、互连网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和组织信息化普及教育。依法对地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并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进行服务质量监督,保障公平竞争,保证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拥护利益。
11、推进电子产业制造业,信息网络业和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扶持信息装备和电子产品的国产化。
12、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等工作。
13、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指导工作。
14、负责科技信息统计和信息产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15、贯彻执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16、统一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预措施,检查监督其落实。在发生地震后承担东昌区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的职责。负责地震速报和灾情实报;负责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灾区重建规划。
17、会同有关部门开发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技局设5个职能科室:综合计划科、地震办、科技科、信息产业办公室、生产力促进中心。
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公文管理,重要文件起草和审核以及保密、保卫、档案、信访等事务。
负责制定全区技术市场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区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和民营科技机构和审批,负责组织办理区直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技术市场的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全区技术发、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地技术交易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技术交易仲裁。
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 “ 三费 ” 专项科技发展资金的预、决算,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研究提出加强有关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验收、奖励、保密等相关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对区属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监督、检查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地震检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抗震减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
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指导全区地震预测预防;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管理宏观检测点的防震减灾工作。
组织事实社会发展计划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知道设计人口、资源、环境、医疗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等科技工作。
负责知道实施农村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扶贫等设计农村的工作。
筛选、审查、申报、编制星火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星火计划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筛选、审定、申报和项目管理工作;协助星火计划项目资金的筹措;负责星火计划统计、培训和星火带头人选拔工作,负责星火计划密集区,星火支柱产业的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我区工业领域高新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筛选、审查、申报、编制火炬计划和火炬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火炬计划项目资金的筹措,负责省高新技术 “ 百亿工程 ” 项目的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