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局是通化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办公室工作职能
1 、协助局领导安排好局机关的政务工作。
2 、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及调研工作。
3 、督促、检查上级部门交办事项,处理来信来访,办理提案、议案。
4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行政财务、财产、印信、档案、保密管理等工作。
5 、负责局系统的人事、工资、干部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6 、负责机关党务、离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工会、审计、纪检工作。
7 、负责全市技术市场及科技外事工作。
联系电话: 3212977
高新技术科工作职责
1 、组织拟定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
2 、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
3 、承担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4 、负责编制全市火炬计划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5 、负责省高新技术 “ 百亿工程 ” 项目的管理工作;
6 、对科技发展,高新技术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联系电话: 3259332
综合计划科工作职责
1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印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发展计划;
2 、负责协调管理科技三项经费及科技专项资金,对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3 、研究全市科经结合、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4 、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5 、负责科技成果登记、验收(鉴定)、奖励及技术保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6 、负责组织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7 、承担市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 、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9 、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工作。
联系电话: 3256671
农村发展科职责
1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农村发展方面的规划和计划;
2 、负责农村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 、负责全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及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及管理;
4 、负责编制全市星火计划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5 、负责星火计划项目的筛选、审定、申报和管理工作。
6 、负责中药现代化种植基地建设;
7 、负责科技创先活动的宏观指导。
联系电话: 3212122 |